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邑县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党团员在行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省、市委关于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发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在志愿服务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凝聚强大正能量,经研究,制定《高邑县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党团员在行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高邑县2018年
“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党团员在行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志愿服务中的带动作用,倡导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社会风气,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党团员在行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构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志愿者为中坚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为总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党团员在行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团员带头弘扬志愿精神,带头参与文明县城创建,带头做最美高邑人,为建设“经济强县、秀美高邑”凝聚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