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高邑县第八届道德模范的通知
来源: | 作者:hbgywmw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5943 次浏览 | 分享到:

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高邑县第八届道德模范的

通   知

 

各镇、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进一步兴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推荐评选第七届石家庄市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开展高邑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石家庄市第七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和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的鲜活事迹,推出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标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县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道德模范类别

高邑县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5类拟评选10名。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一)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我县公民。其中,事迹特别突出,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较大贡献的,推荐参评高邑县道德模范。

(二)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贏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道德模范的届期要求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县级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县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四、活动安排

(一)3月9日,启动推荐评选活动。成立高邑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分管副职担任,委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主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并在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

(二)3月中旬开始,组织评选。各镇、县直各部门及时宣传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采取征求意见、网上推荐等多种方式,畅通参与渠道,吸引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

(三) 3月23日前,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各镇、县直各部门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将确定的本地、本部门候选人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务于3月23日前向县组委会办公室(县综合办公楼主楼215室)报送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各镇、县直各部门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推荐,不限名额。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四)3月24日-4月2日,县级资格审查、集中公示。县文明办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征求其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的意见同时,征求县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意见),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推荐申报。县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根据县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人员名单,在县主要媒体集中公示。

(五) 4月8日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经县文明委审定,确定高邑县第八届道德模范名单。同时确定拟推荐第七届石家庄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五、推荐程序

(一)单位资格审查。各镇、县直各部门要对拟推荐候选人初步审查,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推荐申报。

(二)填报材料。各镇、县直各部门推荐人选,按类别分别填报“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主要事迹简介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一式6份,加盖公章,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县综合办公楼主楼215室)。同时,推荐表(附照片电子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按时报送。请务于3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县活动组会办公室(县综合办公楼主楼215室),联系人:宋晓杰;电话: 8403115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直各部门要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崇尚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严谨规范、严格标准,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上报遴选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主动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形成“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良好氛围,使学习、践行道德模范精神成为自觉行为。

(三)重在学习宣传。要以推荐评选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运用新闻报道、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善行功德榜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道德模范事迹,激发引领群众共鸣共识共行。评选活动与文明县城创建结合起来,要在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馆设置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要建立和完善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关爱帮扶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为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和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