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关于方言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同上)
六、 关于信息处理
汉语汉字的信息处理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有广阔的前景,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同上)
七、 关于社会用字管理
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国务院责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逐步消除社会用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1986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
八、 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方针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1992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师范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的通知》)
九、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三条重要意见
(一)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化字。
(二)海峡两岸使用的汉字,当前可各自维持现状,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将来去讨论。
(三)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1992年)
九、 国家语委的主要职责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将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牌子。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教育部设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职责为: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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