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高邑县第七届道德模范的 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0f685 | 发布时间: 2019-11-06 | 2737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活动安排

() 4月上旬,启动推荐评选活动。成立高邑县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分管副职担任,委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主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并在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

()4月中旬开始,组织评选。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时宣传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采取征求意见、网上推荐等多种方式,畅通参与渠道,吸引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

() 422日前,报送道德模范候选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将确定的本地、本部门候选人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于22日前向县组委会办公室(主楼215室)报送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推荐,不限名额 。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5月上旬,集中公示。县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确定县级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人员名单,在县主要媒体集中公示。

() 520日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经县文明委审定,确定高邑县第七届道德模范名单。

六、推荐程序

()资格审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拟推荐候选人初步审查,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推荐申报。

()填报材料。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推荐人选,按类别分别填报“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主要事迹简介要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一式5份,加盖公章,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主楼215室)。同时,推荐表(附照片电子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县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按时报送。请务于4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县活动组会办公室(主楼215室),联系人:石力强;电话: 84031151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崇尚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