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三公经费” 预算约束力,同时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比2017年降低。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用身边的模范人物带动社会风气转变。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树、推荐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三是深化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公益联盟关爱孤寡老人百村行”等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营造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村、学校、县城创建活动,提升全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县城水平,为高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绩效指标:创省级文明单位4个,市级文明单位23个,县级文明单位90个。
2、开展季评“最美高邑人”、年评“高邑好人”活动,石家庄市文明公民标兵、河北好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加强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树精神文明先进典型,提高全县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绩效目标:活动开展情况。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开展道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评选“十佳美德少年”,提高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绩效目标:未成年人参与活动率。
4、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公益联盟关爱孤寡老人百村行”等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营造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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